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航南新城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17.05.2014  08:4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航南新城建设项目

场地平整、土方外运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航南新城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外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航南新城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外运工程;

2.2招标单位: 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航南新城合村并城项目,位于航空港区西北部,临近豫港大道,共分为11个地块,占地539亩,总建筑面积81万m²,土方量约200万m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土方外运工程;

2.5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2.6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4 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要求年份: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6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5 16 日至 2014 5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进豫备案(河南省外省市需提供)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 人: 杜伟强

电      话: 15138920637

招标代理: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系 人: 王天元

电      话: 0371-86664932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