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首设科技金融资助专项 创新创业补助最高不超百万

09.08.2015  12:09

中原网讯(记者 武建玲 实习生 禹萌萌) 我市首次设立科技金融资助专项,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活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记者昨日获悉,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通过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三种形式,让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等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我市推动科技金融结合迈出实质性一步。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力鼓励创新创业。为将这些文件中涉及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创业项目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等政策落到实处,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对三种补助的资助对象、资助额度、申报要求、申报程序等予以明确。

科技金融资助专项为后补助

意见》明确,在市级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设立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专项,该专项采取后补助方式,分为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和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科技金融资助的支持对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以及为上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资及管理机构、担保机构、银行机构等。

创新创业投资机构可获风险补助

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是对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机构进行的补助。其申报条件包括:注册地在郑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有专项的投资资金和年度投资计划;投资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有3个及以上企业投资的案例等。该补助申请要在完成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额度为按照年度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创新创业项目补助最高不超百万

创新创业项目补助是对获得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以及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进行的补助。申报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10年以内。该补助申请需要自获得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额度为年度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融资担保额不超300万

担保费全额补助

科技贷款担保补助是为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以及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通过社会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给予的担保补助。

该补助的申报条件为:注册地在郑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企业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活动。该补助申请要在获得贷款后一年内提出。补助额度为:企业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含)以内的,对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300万元以上部分的担保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担保公司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提供担保的,可按照实际担保额给予相应风险补助。

科技金融资助项目原则上每年受理两次申报。有关资助办法的有效期为3年。

编辑:刘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