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男子闯入女厕抢手机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

25.01.2016  10:07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邓超 通讯员 宋二歌 罗琳琳)30岁出头的一名外地来许务工人员范某,因抢夺他人手机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他不思悔改,故伎重演,再次抢夺他人手机。日前,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范某因犯抢夺罪被起诉。

  据了解,2015年12月初,家住漯河临颍的范某来许昌打工,然而其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4日晚21时许,其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当他转到冯庄巷一公厕附近时,进该公厕方便。后范某听到隔壁女厕所里有放电影的声音。范某心想:“这肯定是女生在厕所里用手机看电影,何不把她的手机抢过来,卖点钱花花!”。环顾四周,见没人出入厕所,范某快步走到女厕所内抢走了被害人刘某苹果6、16G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558元),刘某大声喊抓小偷。然而等刘某从厕所出来后,范某已逃之夭夭。于是刘某选择报警。

  公安机关通过手机定位系统,于12月5日将范某抓获。鉴于范某的身体原因,在提供保证金的前提下,12月10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范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却不思悔改,于24日晚上21点多,其采用同样方法在许昌冯庄巷一女厕所内抢夺被害人晁某OPPO品牌、R7型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662元。)。晁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将其抓获。2016年1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月12日,该检察院以抢夺罪依法对范某提起诉讼。

  范某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