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男子将人打伤后拒不赔偿 欲出去旅游遇麻烦事

17.05.2018  11:12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陈磊 杨亚菲)“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家住许昌市鄢陵县柏梁镇的张某,却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他被纳入了“黑名单”。

  2017年2月9日中午,在自家门口,35岁的张某与同村一对中年夫妇因琐事发生纠纷,并将二人殴打致伤。而后,这对夫妇将张某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鄢陵县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该夫妇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鄢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张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张某仍未履行。鉴于此,鄢陵县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久,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欲外出旅游,这才得知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买飞机票,遂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履行了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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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称“黑名单”。上了“黑名单”的失信者,将被法院限制高消费,除不能乘坐飞机之外,还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以及限制入住星级酒店、出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