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男子冒充民警交2女友 谎称家人生病骗钱财

08.12.2015  12:11

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实习生鲁艳培通讯员吕海龙张水涛)26岁的宋某高中毕业后无业在家,曾因犯诈骗罪被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之后仍不思悔改,又冒充派出所民警,称自己父亲是公安局局长等,先后骗取两位女士钱财共计人民币6.6万元。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家住禹州市的宋某已经结婚,但仍自称单身,常常添加异性网友聊天。2015年6月18日,宋某以单身未婚、谈恋爱为名,花言巧语取得了被害人李女士的信任,然后以其爷爷病重住院,急需治疗,但是任某县级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的父亲被许昌纪委带走调查,家中定期存款又无法取出为由,骗取被害人李女士人民币3.5万元。

2015年7月6日,宋某自称在禹州市公安局工作,现单身未婚,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了被害人赵女士的信任,然后以自己立功被提拔至禹州市某派出所任副所长,需要请同事吃饭为由,骗取现金人民币1000元。次日,宋某又以其姑表兄弟无证驾驶被抓为由,骗取被害人赵女士现金人民币2万元。7月12日,宋某又以其调任禹州市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需要活动为由,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1万元,后将赃款予以挥霍。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