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科技局五项措施迅速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

20.10.2016  12:32

10月18日下午,许昌市科技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七次党代会精神,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鞠书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抓规划。筹备好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议。按照中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编制《许昌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今后到2020年、2030年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许昌国家高新区建设,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建设,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要抓主体。突出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在落实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形成创新型企业集群,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等,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抓平台。高度重视平台建设,要着力做大综合平台,争取中原电气谷晋升为国家高新区,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示范区;做强研发平台,实现大中型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做实孵化平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好融资平台,建立覆盖创新全过程的融资模式;做优合作平台,深化产教融合和校地合作,形成全方位开放创新格局,打造全方位创新平台体系。

四要抓人才。充分发挥科技部门职能作用,以产学研合作引进人才、以科技项目培育人才、以科技创新平台留住人才、以科技创新奖励激励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引进人才“英才计划”,力争引进更多的高端人才团队来许创业,落地许昌,为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的培育、传统优势产业的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五要抓开放。积极参加“开放创新﹒合作共赢—北上南下专项行动”,继续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大院大所的合作,争取与更多的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产学研合作。做好与已签订协议的中科院、清华大学、郑州大学等的深度对接工作,推进转化一批研发成果。抓好许昌科技大市场运营管理,争取更多的省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打通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