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政府督查全市气象重点工作

18.07.2014  21:01

7月16日至18日,许昌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人民政府气象重点工作和纳入绩效考核的气象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为推进全市气象重点工作任务和纳入绩效考核的气象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督促各县(市)政府认真落实,7月14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向各县(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气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督导气象工作:一是各县(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情况;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情况;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建立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情况;二是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一流台站”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各试点县“三农”气象服务开展情况;直通式气象服务开展情况;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三是县级人影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情况;人工影响天气装备更新情况,县级作业指挥平台升级改造和炮点空域申报系统建设资金筹备工作;四是各县(市)中小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同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许昌市政府督查室、市气象局和市目标办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听取各县(市)人民政府关于气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看政府出台支持气象工作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抽查已完成固定炮站和中小学校防雷安全工程等形式,分别于7月16日至18日到所属5县(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对加快推进气象重点工作进展,促进县域气象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效促进了许昌市县域气象事业的快速、均衡发展。(王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