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许昌市城区公交站亭站牌建设运营主体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08.08.2014  09:35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许昌市城区公交站亭站牌建设运营主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许昌市城区公交站亭站牌建设运营主体

2.项目编号:JZFCG-T201405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许昌市区公交站亭站牌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办〔2010〕114号)的规定,为许昌市争创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我市城区公交站亭站牌建设运营主体。

该主体主要以投资方式对城区现有的296座公交站亭和352个公交站牌进行更新,对缺失的169处公交站亭站牌进行补建,并随着公交线路的不断增加,公交站亭站牌的建设不断增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候车服务的需要。对所建的公交站亭、牌进行维修保护和运营。

三、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近两年连续盈利,其经营范围具有机电设备、装备生产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生产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8月7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东城区三里桥街)。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3年通过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6月份之前缴纳税收证明、2014年6月份以前缴纳社保金证明的原件和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交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承诺、专业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以上所要求原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2份留存,装订成册。)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2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639661878;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靳先生;电话:13193433663、0374-2365558;E-mail: [email protected];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43 号。

七、特别说明

1.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供应商库,并在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报名须知>。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谈判文件,如果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2.  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