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公安局“天然气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5.07.2014  19:00
许昌县公安局“天然气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许昌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然气设备
三、采购编号:许县招政采单字〔2014〕6号
四、采购内容:天然气设备。
五、情况说明:
1、许昌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位于许昌县新区魏庄以北、文峰路以西,已基本完工,急需搬迁,为解决冬季取暖和民警生活问题,急需建设天然气使用项目。
2、许昌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10月26日授权长葛市汇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许昌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燃气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另根据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长葛市汇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2011年9月),长葛市汇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是许昌新区(以尚集产业集聚区为核心区域)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单位(期限30年)。
3、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长葛市汇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葛市建设路南段。
七、论证意见:情况属实无异议。
论证小组:王亮、郭赟、颜银花
八、公示期: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1日。
九、联系方式:
1、许昌县公安局,冯建生18637463161
2、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周小凤 0374—5150706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