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港事故警示 讲规矩才有安全保障

18.08.2015  15:46

8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周永康案都一查到底,中央没有必要对天津事故官官相护”一文,消除社会对事故公平、公正处理的担心,也引发人们对事故后续查因、追责以及更深层次问题的思考。“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已致112人遇难、85名消防员失踪,死伤惨烈、损失巨大、举国震惊。几天来,从中央领导到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着、牵挂着天津。

人们哀悼罹难者,须反思血的教训。如此巨大的灾难事件历史罕见,悲痛之余社会的关注转移到原因上,若“罪魁”不明就难消隐患、难保不再。目前,虽事故直接原因不明,但间接原因已显现无疑。据媒体报道,事故责任方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无论从审批、安评、管理等诸多环节都存在着违规之处,尤其是“三不管”的管理盲区、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安评”走形式缺乏监督、超量存放危化品等,混乱不堪直叫人唏嘘不已。此文先不谈背后可能存在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而把目光聚焦在“人情社会”,探究一下或因熟人关系、碍于情面等疏于管理的成因。

“人情管理”难让规定落到实处。“天津事故”曝露出的管理混乱已被人们所熟知,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造成的原因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比如,本来只能存放24吨氰化钠却堆了700吨,危化品不按规定放在指定货场却放在中转区,规定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米实际只有0.4米,单品存放量不超2吨实际是6-30吨……相信肇事方也建有相关规定,也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可惜只是挂在墙上或口头上,并没有严格地执行和落实。平时疏于管理,问题就会滋长蔓延,当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偶然就会变成必然,“应急性”矛盾就会集中曝发。可以预见,如此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早就存在,而且没有及时纠正违规作业是显而易见的。也可以推定,公司违规作业、不当操作已持续很长时间,而且没人提出来、没人制止也是不争的事实。海瑞公司为他们管理低下、忽视安全的行为付出了血的代价。“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当下,更应当认真思考我们在管理方面、特别是制度执行方面的漏洞,尢其是基于人情、碍于面子等干扰因素。

要人情的“面子”会丢失安全的“里子”。李克强总理16日在“8.12”火灾事故救援指挥部强调,这次事故伤亡重大,教训极其惨痛。必须深入骨髓般痛定思痛、除弊革新、防患未燃。一些人片面崇尚“人情社会”,不惜牺牲“管理规定”,在制度执行上不严谨,在规定落实上直不起腰,错误地认为“管理只要不出事就行,没必要过于严苛”。恰不知,这正为事故和灾难埋下种子、留下隐患,也是灾难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瑞海公司危化品堆放场,内因是平时疏于管理,安全意识淡薄,违法经营、违规操作;外因职能部门未能履职、监管丧失,或多头管理、都不管理,或碍于情面不及时纠正、及时制止。从事故的发生不难判断,我们的管理是比较滞后的,一些只会发“通知”、下“文件”的管理方式,导致国家规定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而这种国家规定形同虚设的现象,也绝非天津一地、“瑞海”一家个案,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必须认真反思,立即查漏不缺,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再追悔,需谨记今天搞“面子管理”,明天就会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锒铛入狱。

以法制观杜绝“人情操作”。天津港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严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李克强总理亲临现场,看望慰问消防队员、救援官兵和伤员及受灾群众,部署下一步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最高检已界入事故调查,相信事故所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者将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点国人大可放心,正如“周永康案都一查到底,中央没有必要对天津事故官官相护”一文所说,像周永康、除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样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开处理,还有什么必要对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隐瞒?又怎么可能“官官相护”?笔者认为,社会更应担心这场教训能否让“人情管理”现象得到扭转,不要再因为是亲人或朋友就拉不下面子,狠不下心来去管理、去纠正,血的教训不应只是记忆更要鞭策改进。

严格的管理是落实安全的唯一出路。没有严格的执法、严格的管理,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重大灾难事故就不会得到根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这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更是一个社会实现安全有效管理的唯一途径。当严格的依法管理、依法生产、依法操作深入人的骨髓,成为一种自觉选择,安全隐患才会在日常的行为中得到消除,人们的生命安全才会得到保障。当下,全社会都应警醒,要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就必须塑造法治观念,杜绝“人情管理”让理智和理性达成社会安全共识。

作者:任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