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收钱删帖遭举报被抓获 郑州警方起底敲诈“套路”

18.06.2020  09:51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冒充一家商业网站的“记者”,对涉事企业单位进行新闻采访并监督和“曝光”,进而讨要宣传费和删帖费,受害人发现假“记者”身份后及时报警。6月17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嵩山路公安分局获悉,一名网站工作人员涉嫌敲诈勒索被抓获。

6月15日下午5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被人敲诈勒索,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控制。

据报案人张某介绍,6月8日,有一名姓周的男子自称是某网站的记者,在张某朋友公司附近拍摄了一些视频和照片,然后向当地政府投诉公司存在污染问题。

6月15日,该网站一名赵姓“记者”与张某约好在二七区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见面谈负面报道删除工作。

见面后,“记者”赵某伟在接到6000元现金后,当场联系了领导“李主任”将新闻删除,赵某的行为顿时让张某怀疑遇到了假记者,随即选择报警。

随后,嵩山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手调查处理此案。

民警调查发现,“记者”赵某伟是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常年以打工为生,2018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陕西省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判刑,2019年刑满释放后经人介绍应聘到某网站做广告宣传工作。

赵某伟是如何利用假“记者”身份收取删帖费的?民警向大河网记者介绍了赵某伟的作案步骤。

第一步,在网上收罗“负面新闻”。6月3日,他在百度上看到了一篇名为“汝州市某某实业公司严重污染群众举报无人管”的新闻和一篇“汝州市某某石料厂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报道,就于6月7日驾车过去查看公司整改情况,并用手机拍摄了视频和照片,又拨打了当地政府的投诉电话,以某网站工作人员的身份反映情况。

第二步,继续炮制“新闻”。“采访”结束,就在该网站转载看到的新闻以求关注,遇到企业电话汇报情况时,就索要万元左右的广告宣传费。而所谓的宣传费,就是掩人耳目的“封口费”或“删帖费”。

第三步,收现金删除“负面新闻”。为了“安全”起见,他绝对不允许转账付钱只收取现金,见面后会与当事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待收到现金后就会电话联系“领导”删帖。

6月15日当天,在和报案人张某“交易”成功后,他就向网站负责人汇报:“对方已经来了,很积极诚恳,要把帖子删掉。”谈妥后,就以改天再补开发票为借口尽快离开现场。

据赵某伟供述,让他认为“屡试不爽”的心理是,他抓住了很多部门害怕一些所谓的“负面”报道影响他们的部门考核,所以一般人不会选择报警揭穿他的身份。于是,他就凭借两个小小的卡片“工作证”胆大妄为多次进行新闻“监督”。

其实,他也知道,他的工作单位“某网站”就是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本没有从事新闻采访和宣传的资格。

目前,赵某伟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线索提供:李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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