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注意!郑州严查行车不礼让斑马线 违者最高罚200元扣3分

13.07.2017  19:27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一川 通讯员 孟繁勇 文 记者 白周峰 摄影

7月13日,记者从郑州交管部门获悉,从即日起,郑州市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严管重罚,对行经斑马线不减速的处50元罚款、扣3分,对行经斑马线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不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扣3分。

7月13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东明路与政四街交叉口看到,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在对通过路口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摄录取证,一位推着轮椅的老人从东明路路西沿斑马线准备到路东去,走到路中间时,沿东明路由南向北驶过来一辆车号为豫AT9112的绿色桑塔纳出租车,该车看到老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既没有减速也没有停车让老人通过,而是向右打了一把方向,避开老人从老人前开了过去,随即站在路口北侧的交警张刚将该车拦下。

“同志,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知道为啥拦你吗?”张刚问出租车司机。

“不知道,我没违章啊?难道是我没有避让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老人?”面对交警的询问,出租车司机似乎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对你处200元罚款和一次扣3分的处罚。”虽然出租车司机一直请求从轻处罚,但是张刚还是对其开具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随后,记者又观察了一段时间,虽然该路口车流量并不是太大,但是几乎没有机动车主动对行经斑马线的行人停车让行,一辆车号为豫A6H58B的白色奥迪越野车和一辆车号为豫AF2J86的起亚K2轿车也因为没有停车避让行经斑马线的行人被交警张刚拦下,这两辆车的驾驶员都是女同志,根本不知道为啥被交警拦停,在张刚解释了原因后,才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

据交警张刚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的,处50元罚款扣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扣3分。

张刚表示,“礼让斑马线”就是必须保证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通行权。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只要减速通过就可以了。如果遇到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由于行人相较于机动车而言属弱势,因此机动车仍应减速让行。另外,斑马线上机动车缓慢通过不算“礼让”,同样要被处罚。现在许多驾驶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看到行人后,有“礼让行人”的意识,采取了缓慢通过方法,这样做其实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是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看见前方的斑马线应该先减速,确认行人要通过时停车让行。

郑州交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表示,斑马线前的“车让人”不仅仅是个交通安全问题,更是对生命的尊重,直接反映着城市文明程度,是城市更加有序、规则有效执行的具体体现。“车让人”包含两方面的内涵,首先车要爱护行人、尊重行人,不依仗“强势地位”横冲直撞;同时,人也要遵守道路规则,不做随意横穿马路等阻碍正常交通秩序的事情,让车走得顺畅、走得舒心。 “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和秩序;“人守规”,守出一份理解与和谐。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