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放下去”的权力“提上来”效能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听到陆昊代表介绍简政放权的情况,接连询问:“下放还是取消?”“下放的能接得住吗?”(《中国组织人事报》3月18日)
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与全面深化改革密切相关。简政放权有着强大的引领力,能促进其他各项改革的进步和发展。简政放权能激发活力,释放改革红利,让群众享受到实在的好处,给市场繁荣带来真正的良机;能创新和强化管理,保护民生,政府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简政放权,精简的是束缚着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则是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但是,简政放权的过程也是政府自我革命,自我改造,提升和进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政府部门不仅要做到权力的放开和放弃,将那些不必要的政府审批环节省去,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更要从政府内部加以完善,将权力下放到基层,发挥基层政府就近管理的优势,方便企业和百姓办事。
随着地方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成为了重中之重。面对上级政府部门大刀阔斧的改革,大量权力接踵下沉,基层政府如何接权成为关注焦点。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就是,一些政府和部门被下放来的权力弄得“应接不暇”。
笔者认为,之所以会有这种“尴尬”局面的产生,一是因为事权下放了,人没下来,大量权力被下放,基层的担子和责任越来越重,但还是最原始的一套机构编制和人马,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没有专门人才,下级单位要应对新增的大量任务实在力不从心;再就是配套政策跟不上导致“权力下放接不住、接不好”,与简政放权相匹配的人事制度改革、监管机制改革等政策的不匹配,导致下放的权力效能减半。
简政放权,就必须要让“放下去”的权力 “提上”效能来。如何才能让承接上级下放权力的部门效能提升?这就需要放管结合、稳步推进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稳”。一方面要保证权力的下放之前精准调研,把实际存在的困难掌握好,解决好,保证放下去的权力能够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承接;另一方面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改革见到真成效,确保下放的权力能真正为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简政放权是一条充满荆棘的必走之路,对于政府权力的重新“配置”和梳理是一件涉及深化改革全盘的工作,关于简政放权的一系列制度也不可能一成不变,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这既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的必然,也是提升政府执政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的必然。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