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吃空饷”成为“空想”

19.02.2016  18:19

近日,网帖爆料称镇雄水务局合同制工人解某假借在云南大学读MBN,一直在昆明做生意,吃空饷时间长达6年,解某工作由其他同事完成,该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相关福利,合同到期后还续签。网帖还指出其前夫为该局副局长。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落实。(新浪新闻 2016年2月18日)

从边上学边领钱的“娃娃官”,到现在虽经几轮清退,但仍频频出现 “官仓鼠”。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教体局局长的女儿在上学期间就端上“铁饭碗”;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财政局副局长罗世群儿子高中毕业后违规招工进入区财政局二级单位,而后上大学;陕西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富平县任副县长期间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时刻在刺痛百姓的神经。

在“官仓鼠”频现的背后,是谁让硕鼠有机可乘,让硕鼠越吃越肥?笔者认为,原因有三点。一是特权思想作怪,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趁着在位期间,把自己的亲属甚至朋友安排在某个单位,吃一份“皇粮”。二是 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原本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变成了只要领导发话就能一路绿灯的一纸空文,所有的监督机制、选人程序都成了摆设。三是查处打击力度不够,很多“吃空饷”现象在单位、在社会上都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被多次举报、多人举报。对于“吃空饷”者,有关管理部门、执法机关也并不是不知道、查不出来,但就是不做处理,既没停薪,更没追缴。这种客观上的纵容,就导致了“吃空饷”现象的泛滥,甚至形成了一种以“吃空饷”为荣的价值导向。

治理基层“吃空饷”现象,需依党纪更应靠国法。党的十八大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由此,有关部门须树立法治理念,不能用党纪处分替代依法追责,更不能利用党纪处分逃避刑事责任。唯党纪国法“两手抓、都要硬”,才能真正“打虎灭蝇”,提升党政机关执法公信力,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和拥护。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