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残联认真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作

23.12.2015  16:46

      近日,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为做好全区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工作和全面落实好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漯河市源汇区残联按照市残联下发文件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此项救助工作。

      救助对象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登记在册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按照家庭经济收入(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病情先重后轻、年龄先小后大的原则进行,经具有精神科医生确诊证明或办有精神残疾证者,目前确实需要服药或住院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同意接受免费医疗救助。

      救助标准:被认定为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发放免费服药救助卡,到定点医院领取药品,救助人数是34人,17人每人补助500元药费,17人每人补助900元药费。对重度贫困精神病人住院对象到定点医院实施为期三个月免费住院治疗救助,救助人数17人,补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