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李云龙(民警故事

30.01.2015  11:39

——记河南省禹州市森林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宏举

      短短3年时间能干什么?

  河南省禹州市森林公安局交出了这样一份答卷:队伍飞速发展壮大、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办案质量有口皆碑、执法效果立竿见影。

  2011年这个局刚成立时,在编人员仅有14名。如今,该局工作人员有105名。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民警23名,市财政供给文职人员20名、森林消防队员60名。

  2011年以来,这个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06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58人,办案数量数倍于当地森林公安机构自1981年成立以来办案数量的总和。

  2012年3月,这个局成立仅仅一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业务现场会即在禹州市召开;同年11月,前来许昌参加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治安暨法制工作会议的各(省、区、市)森林公安机关代表,专程莅临禹州,参观考察这个局执法能力建设和提升执法质量的做法。

  打击只是手段,震慑才是目的。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全市涉林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与2013年相比,2014年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分别下降61.1%、32.7%、53.3%。河南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侯怀堂评价:“这,才是执法的更高境界!

  市委市政府精心选将

  万丈高楼平地起。是什么促成了禹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华丽转身?

  禹州,位于伏牛山余脉与豫东南平原接合部,平原、岗丘约占全市总面积的86%,山地仅占约14%,人口异常稠密。这样的地方林业发展并不具备先天优势。然而,行走在禹州大地,你却明显感到这里山清水秀:全市森林覆盖率、林木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6.3%、38.9%、39.4%,并相继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河南省园林城、河南省林业生态市等称号。

  禹州生态良好的局面来之不易,但创业难、守成尤难。正是基于切实巩固、发展全市生态建设成果,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美好人居环境这一考虑,禹州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1月决定,将原松散涣散的森林公安机构整合为森林公安局,规格提升至正科级,再派一员李云龙式的“虎将”担任“掌门”,努力将其打造成一柄生态“利剑”。

  禹州市委、市政府挑中的“李云龙”,正是宋宏举。

  四项举措铸威武之师

  此前一直在市委组织部门工作的宋宏举,对森林公安并不了解。尽管性格豪爽、不畏艰险,但上任之初房无几间、车仅一台、人没几个的局面还是让他发了愁。

  最愁的还不是办公的硬件,而是队伍的规模与士气。宋宏举深知,任何一支队伍,人都是最为能动的因素。因此,没有人或者人的数量达不到一定规模,是注定难以形成现实威慑力的。可是,即便人的数量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如果士气不振,也绝不会成为“铁军”“雄师”。

  多少个夜晚,宋宏举和政委赵长江促膝而谈,思路逐步明晰:为队伍“提气”,向犯罪“开刀”,更新装备、落实待遇,滚动发展、逐步壮大。

首先,狠抓队伍的养成。以准军事化的标准管理队伍。在统一着装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上下班纪律。每天早上全体人员都要列队点名、集体出操。一开始,一些懒散惯了的人不习惯。但坚持下来,他们渐渐尝到了甜头:除了身体更棒了,他们更感到精神足了、人与人之间凝聚力强了,长久的阴霾一扫而空。

  其次,讲求“”“”平等。“虎将”威信的树立,最关键的是以自身形象赢得同志们由衷的尊重。宋宏举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坚决做到;自己已经做到的,却不一定要求同志们全都做到。“宋局长以局为家,一年晚上回家休息的天数不会超过两个月。如此‘爱’森林公安局这个‘家’、‘恋’这个‘家’,怎能不逐步激发起全局同志昂扬向上的集体斗志呢?”赵长江如此感叹。

  第三,实行“民主”管理。重大问题决策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全部集体讨论决定,局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列席党组会议。决策民主,但落实起来毫不动摇。赵长江说:“全局同志都很清楚,宋局长平时没架子、好脾气,但一旦发现谁对集体讨论作出的决议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那一定会捅了他的‘马蜂窝’。

  第四,“号脉”出牌。对同志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放手、纪律上从严、生活上关怀。全局每年的工作计划里都会安排丰富多彩的实战打靶、野外拓展、体育比赛、文艺联欢等内容。每当开展这类活动,宋宏举总是忘掉了自己“老大”的身份,全局同志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欢声笑语地摸爬滚打在一起。宋宏举还“严厉监督”民警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由于工作忙,有些同志“企图”悄悄放弃年假、投入工作。对此,宋宏举一般不予批准,“平时干工作累得像‘兔孙’,不趁着休假好好养养神,哪能一口气把弦儿绷断?人人都要懂得‘青山常在,永续利用’。”赵长江说,“老宋这人什么都坚持原则,唯独休年假这一条自己倒搞起了‘特殊’。他对不休公休假的同志总说不,自己呢?几年来没休过一次。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一往无前、所向披靡。一支嗷嗷叫的精锐之师、威武之师就这样诞生了。

  宋宏举却说:“有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才有禹州森林公安局的今天。

  是骡子是马办案上见

  “是骡子是马,办案上见!”宋宏举常以这样的口气激励同志们。

  为进一步调动全局同志投入执法办案、服务执法办案的积极性,禹州市森林公安局建立了执法办案绩效考评机制,迅速将“坐等案源”转变为通过加强林区巡逻“主动出击寻找案源”。局属刑事侦查队、治安管理队、直属派出所,按照乡镇办划分办案责任区域。对上述3个执法办案单位及其民警个人办理案件数量、质量情况,一周一公布、一周一排名,形成了浓厚的比超赶追氛围。

  为妥善处置复杂警情、确保犯罪嫌疑人抓捕成功,抽调30名身体素质好、作风硬的同志组建了森林公安特警队,聘请武警专家进行封闭式训练,熟练掌握擒拿格斗、攀爬穿越等实战技术,从而打造了一把锋利的执法尖刀。

  一般的局长,很少出警接案。“但我们宋局长在这一点上很‘奇葩’,他是一听到报警就兴奋,不仅喜欢亲自前往案发现场,还喜欢参与审讯。在执法办案上,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总是奔走在第一线,好几次真的被累趴下了。”禹州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赵婷婷说,宋局长本来心脏就有点儿不好,血压也有点儿低,不适宜长时间超负荷工作。2014年3月7日,由于参与“邱某某等特大盗伐林木案”侦办,马不停蹄、彻夜不休,宋宏举一下子昏倒在工作现场。同志们吓坏了,也心疼死了。但他在医院经紧急抢救睁开眼后,首先关注的仍然是案件的侦办情况。最终,这起特大盗伐林木团伙案的16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快速缉拿归案。

  全警协作加整体作战

  宋宏举经常很自豪地说:“我们,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针对部分乡镇地处偏僻、一旦涉林警情发生森林公安民警难以快速赶到的实际,宋宏举建议,建立全警协作联络机制。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经广泛磋商协调,自2012年2月起在全市28个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起森林公安工作联络站,由一名所领导兼任站长,专门协调与森林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先行处置事关森林公安的紧急警情。由此,大大提升了处置效力。2012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联络站共先行处理紧急警情98次。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予以推广。

  在处理涉案人员多、现场形势复杂等警情时,禹州森林公安局创造了全警动员、多警种协作的“整体作战法”。“整体作战法”一经启动,宋宏举、赵长江总是身先士卒,由森林公安特警冲锋在前,公安局防暴大队、刑侦大队、派出所等民警密切配合。2011年以来,禹州市森林公安局牵头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67次。2011年6月,在侦办火龙镇老官陈滥伐林木团伙案中,犯罪嫌疑人煽动部分群众暴力妨碍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禹州市森林公安局迅速联合市公安局防暴大队、刑警大队、火龙派出所共同出动警力160人,一举将15名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

  威武之师倡文明执法

  “办案,要讲究公正、规范、文明。森林公安民警是执法者,首先要学法懂法按法办事,尤其要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确保把每一个案子办成铁案。”宋宏举对办案人员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为避免出现执法瑕疵,宋宏举多次与市编办沟通协调,成立了禹州市森林公安局法制室,配备法律业务能力和原则性都很强的民警担任法制员,强化法制审核,对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把关。对案情复杂、疑难和典型案件,实行集体议案,进行专案专题分析讨论。与此同时,先后协调法院、检察院召开联席办公会议18次,共同探讨办理涉林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案件的快侦、快破、快诉、快判,依法公平、公正打击处理涉林违法犯罪分子。

  为给执法办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禹州市财政局拨付200万元为市森林公安局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实现了接待群众区、内部办公区、办案区和生活区“四区”分设。

  无论什么事总想当第一

  在禹州,森林防火也是森林公安民警的职责。为做到森林防火底数清、情况明,宋宏举不顾多年的痛风病,带领森林消防队员翻山越岭,仅用半年时间就跑遍了禹州境内的913座山峰,对13个山区乡镇、205个行政村、983个自然村的地形地貌、森林资源状况,甚至对每个山坡上坟头的分布情况都了然于胸。这期间,他磨破了3双老母亲给他做的“千层底”布鞋。痛风引起的浮肿使脚都难穿上鞋,有时他干脆把后鞋帮踩在脚下,于是布鞋变成了“拖鞋”。一天下来,血水和汗水常常将磨烂的脚和袜子紧紧地粘在一起。

  一次下山途中,他身子一晃扭伤了脚踝。在医院,医生发现他肿得发黑的右脚小脚趾已溃烂。医生严厉地问:“就这,还上山跑?”冲洗、清除完毕,医生对他说,“如果发现再晚几天,你的小脚趾很有可能就此坏死。”事后,一名送宋宏举前往医院就诊的民警说:“想想那天心里就怵得慌。医生给宋局长清除溃烂的伤口,白花花的脚骨都露了出来,他竟然连一声都没吭。” 

  赵长江说:“宋局长这个人,无论干什么事都总想当第一。

  也正是由于在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禹州市森林公安局连续3年在全省108个县级森林公安局执法量化考评中名列前茅,被授予许昌市青年文明号、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和许昌市五好党组织、禹州市五星级党组织等多项荣誉,连续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3年荣立集体二等功,民警个人荣获二等功2人次、三等功8人次、嘉奖12人次、见义勇为奖1人次。2014年底,禹州市森林公安局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禹州市森林公安局档案室获得省级档案室特级认证。2013年,宋宏举本人荣获河南省十大优秀森林公安局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