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错录涉毒者信息 公民与毒贩撞名也有罪?

18.05.2015  12:23

  殷建光

  李先生很郁闷,每次出差住酒店,当地的属地派出所就会来找他,将他带走。原来,那个跟他同名的人,因为制贩毒90余克,被判刑了,现在还在牢房里呆着呢,可警方系统里的监控人员信息,都是李先生的。李先生说,事情是弄清楚了。可警方系统里的信息一直没有处理掉。一年多来,他每到一地,只要是一入住酒店,身份信息一登记好,当地的派出所基本上都会派人过来。(5月16日浙江在线)

  中国人多,撞名现象,不足为怪。但奇怪的是,我们的这位小伙字却撞来了“倒霉”,每到一处,都要接受警察检查。如果说,事情没弄清楚,也算。但是,现在,是人家都弄清楚了,是警方系统的监控人员信息有问题,但事后,为啥还一直不改掉呢?难道与毒贩撞名也有罪?

  当然没罪,有罪的是我们的警方管理者懒惰,不愿意主动承认错误,更改信息,所以就造成了公民的郁闷。说实在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警察当然也是如此。不过,有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年多来,顽固错误。这就真的很可怕了。

  真犯罪分子的信息不上网,一旦出现问题,岂不抓瞎?一个好公民,却总被警察调查,这不是对公民权益的不尊重吗?这不是对当地警察资源的浪费吗?如此作为,警察的形象何在?警察的工作认真精神何在?

  抓好社会治安,是警察的神圣责任,但是,如此顽固错误不改正,给公民造成了诸多麻烦,这不是明显的渎职吗?如此粗心大意的工作,如此不愿意主动纠正问题,我们公民很害怕啊。假如有一个犯罪分子,公民发现问题了,警察就是认为没问题,岂不就是对犯罪分子的放纵吗?

  警察,警察,应该时刻的警醒自己不犯错误,应该时刻的省察自己纠正错误啊,否则,你怎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国家的嘱托、警察的神圣称谓呢?

  与毒贩撞名,公民无罪,我们的警察不犯了“知错不改罪”。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