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抗议被占地 与警察发生冲突现场 需治理"硕鼠村官"

09.11.2015  17:02
  村民抗议被占地 与警察发生冲突现场

  2015年11月7日,广东茂名市那霍镇新圹大路村有数10名村民,为抗议当地政府强占村民土地建高速公路及村官贪污补偿款项,到施工工地进行阻挠施工。网曝现场村民遭到警察等人一同镇压,至少4名村民被打伤,2人被捕。

    治理“硕鼠村官”重在落实“两个责任

    丁强

  村官,直接面向群众,是党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村官素质的高低,事关党的农村政策能否在基层落地生根,事关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近年来,随着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媒体曝光村官腐败的案例屡见不鲜,而且,贪腐数目触目惊心,贪婪程度令人瞠目结舌,有的涉案金额对农民群众而言,简直是天文数字,负面影响无法估量。村官腐败,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被人们称为“最具离心力”的腐败。

  村官,从某种程度上讲,还称不上是“”。然而,为什么这些“小官”“巨腐”却屡屡得手呢?这种“小官巨腐”现象发生在农村,根子在乡镇,说到底,是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村官位于“神经末梢”,直接面临基层群众,“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工作的确很辛苦,有的地方村官的工作报酬低于公职人员,有的乡镇党委自觉不自觉地放低了对“村官”的要求。有的乡镇党委政绩观出现偏差,抓经济工作“”,抓党建工作“”,对村官的管理一直呈“粗放型”管理状态。有的地方重大决策机制形同虚设,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上级监管的“真空”状态,民主监督形同虚设,“村官”法纪意识淡薄,导致一些“村官”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滋生了“硕鼠村官”的温床。

  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创新。通过加强村务决策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完善“五议两公开”、党员议事会、群众议事恳谈会,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加强“村官”监督管理,必将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然而,再好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落实。落实好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才是治理“硕鼠村官”现象的治本之策。

编辑:袁连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