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新“国十条”养老、巨灾保险问题

21.08.2014  12:34

8月10日,国务院颁布《意见》,相对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保险业内称为“新国十条”,其中,养老和巨灾问题最受关注。

8月20日上午,国新办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意见》)答记者问。

8月10日,国务院颁布《意见》,相对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被保险业内称为“新国十条”,其中,养老和巨灾问题最受关注。

就巨灾保险落地问题,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这次新“国十条”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作出了明确部署。巨灾保险制度的落地对保险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着国家将保险纳入了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意义非常重大。

根据保监会对于巨灾制度的安排,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是,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王祖继进一步表示,新“国十条”作出明确部署之后,下一步保监会要会同各个部门继续地推动,首先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首先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第二,会同财政部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第三,要完成一些专项工作,比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灾条款、费率的厘订,包括巨灾共保体的筹建等等方面专题性研究。第四,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此外,针对养老问题,王祖继还表示,除了发挥传统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保障等传统职能以外,现在保险市场主体在积极地通过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包括股权、债权、各种基金,一方面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医疗保健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也在创新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养老社区投资方面,初步来看大约有接近300多亿的投资,很多省份都有养老社区的试点,这两年如果顺利建成,可以达到4万多个床位。保险业投资养老社区是新的试点,还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这些工作都在探索之中。

而新“国十条”在这方面也给予了政策支持,要求有关部门要对投资养老健康产业给予用地保障。虽然这一条政策不是专指保险公司,但由于保险这个行业跟养老健康方面的天然联系,应该说是重要的受益者。在新“国十条”明确的要求和政策的支持下,从监管部门将支持保险主体进行大胆的探索,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在商业养老和健康产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