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25.02.2016  09:43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解放区安全监管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制定配套文件,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安全准入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深化窗口服务,完善安全许可审查标准,促进行政审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制定配套文件模版,规范审批行为。修订了《危化经营许可提交材料模版》、《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依法调整和明确安全许可实施权限。制订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材料模版,修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流程。根据新出台的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了高危行业行政审批审查标准,明确审查要点、条件、程序等相关内容,统一审查要求。二是严格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继续把好安全准入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严格许可证换证现场审查。认真做好危化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加大现场审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间距等问题的,坚决采取强制拆除和永久性封闭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企业。三是使用审批信息系统,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危化审批业务的变化,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政务信息系统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对现有危化经营许可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流程进行调整修改,使之与工作业务配套,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化全覆盖。四是加强审批服务建设,提高窗口水平。根据今年审批业务变化,重新修订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和相应网上公告内容,包括办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流程图等等,方便企业办事。五是密切许可监管联系,做好科室衔接。加强同监管科室的沟通。加强业务协调,对审查以外的程序,及时与相关监管科室沟通,做到审查与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六是提高行政审批能力,加强培训教育。开展近两年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使行政审批人员掌握国家及省市新出台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解放区安全监管局    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