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寿安山生态观光园一期绿化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11.03.2015  17: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林业局委托,就宜阳县寿安山生态观光园一期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5]26号
二、招标项目:寿安山生态观光园一期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之内。
五、资质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本次采购范围)、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4、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提交资格证明原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00。
八、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牛女士 13525952308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379-68937383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