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统计局要求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念好“三字经”

27.04.2015  11:12

为抓好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数据质量,鹤壁市统计局要求结合本地农调工作实际,坚持“学、责、审”相结合,全力推动2015年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一个“”字,将业务知识学习作为重要内容。 采取以会代训、电话指导、网络指导、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县(区)、乡(镇)农村统计调查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方案制度、报表指标、数据采集方法等内容,提高基层农村统计调查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二、强调一个“”字,将责任意识作为重要支撑贯穿始终。 积极与局法规科结合,组织各级农村统计调查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和新的《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明确农村统计调查专业人员的法律义务,讲述统计系统中一些典型的统计违法事件及处理结果,增强专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三、坚持一个“”字,将数据审核作为重要手段。 (一)、利用相关报表程序中的审核功能对数据进行审核。(二)、利用相关专业数据进行交叉审核。(三)、利用环比审核的方法依据往年数据进行审核。(四)、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要求,落实数据上报的四级把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