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向“药驾”说,不!

23.09.2014  13:06

  □杨宏鹏刘厚良

  对与酒驾和醉驾来说,“药驾”是被忽视的“马路杀手”。据报道,地方“药驾”引发的事故达到交通事故总数的两成,但是,“药驾”在部队一直没引起重视。近日,第二炮兵某旅已对这种行为当叫停。

  前不久,该旅汽车连上士谢雪兵休假归队。第二天,大客司机毛学龙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连长王国伟一下子想到驾驶技术精湛的谢雪兵。

  “我刚吃过感冒药,容易犯困,还是换个人……电视上经常报道药驾出事的新闻,连队最好禁止‘药驾’。”谢雪兵委婉拒绝了王连长。

  事后,该连赵指导员找到谢雪兵,“感冒药含有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副作用的成分,服用后使人反应力下降,容易引起嗜睡,你的担心是正确的,我代表连队感谢你的建议。”

  连军人大会上,赵指导员把药后能不能驾驶车辆设为议题,官兵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官兵的感性认识情况,旅党委对司机进行了专题授课。

  该旅临床经验丰富的卫生队副队长李国耀告诉笔者,最常见感冒药物中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人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容易发生事故。

  为此,该旅专门查询了临床上服用后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是用于治疗一些常见疾病的药物,比如抗组胺药物,扑尔敏、本海拉脱、安其敏等,这些药物对中枢神经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还有抗抑郁药物、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类药、降糖类药等。李副队长向旅党委建议,司机服用这些药品两小时内严禁驾驶机动车辆,如果条件允许,司机应当休息4—6小时。

  针对药驾潜在的危害,司机看病应主动向军医表明身份,请他们尽量避免开出对驾驶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此外,服药时务必遵医嘱或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药物的副作用,不超剂量用药,并留意自身状态,如有不适立即停车休息。

  对此,旅军人大会上,旅长、政委亲自传达学习《旅驾驶员驾驶车辆若干规定》,其中药驾视同酒驾,直接吊销驾驶证;依托营区自建驾驶训练场,用于培训司机;健全使用机制,使其每个重要岗位都有1—2名备份号手;为汽车连发放健身器材,使因执行任务而错过体能训练的官兵利用点滴时间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该旅发射一营特装司机、二级军士长王春喜开了24年车,他告诉笔者,以前出现过药驾嗜睡又喝浓茶提神的情况,现在想想都有点后怕。今后,他会牢记“吃药不开车,开车不吃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