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2012年—201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3.03.2015  10:23

西平县2012年—2013年农村公路危桥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2012年—201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财政配套。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5-026       

    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施工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监理:西平县2012年—201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5本项目标段划分为六个标段

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桥梁长度(米)

桥梁宽度(米)

西平县2012年危桥改造项目观音寺桥

改建

100

9

西平县2013年危桥改造项目樊楼桥

拆除重建

100

8

西平县2013年危桥改造项目常楼西桥

拆除重建

50

8

西平县2013年危桥改造项目禄庄南桥

拆除重建

70

8

西平县2013年危桥改造项目赵庄桥

改建

45

8.5

西平县2012—2013年危桥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条件

  3.1(施工标段)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承担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3年承担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被河南省交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企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若报名2个(含2个)以上标段,将导致所报标段报名无效。

  注  :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  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合格的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5年3月23日至  2015  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西平县西平大道支行

  帐号:94100001000615222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至五标段)伍万元/标段;(六标段)伍仟元/标段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14日上午9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西平县中原大道东段       

联  系  人:郜先生     

电        话:0396-6222382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齐工

电        话:  13569465737 

监督机构: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电   话  :  0396-2833309                                  0396—62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