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业务软件配套系统

04.01.2015  12:32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业务软件配套系统

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西政采招【2014】21号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发售中

        4.3 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向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按招标技术需求提供);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供应商须向检察院提供备案登记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变更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发售中4.3 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向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供应商须向检察院提供备案登记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西平县公共资源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