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男子通过支付宝盗走女友2万余元

14.08.2015  13:26

   身边的事儿

  爱情是美好的也是脆弱的。热恋中的男女往往任何秘密都想与对方分享,甚至是自己的存款、房产。但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很可能就会引发犯罪,伤人又伤己。近日,襄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盗窃女友支付宝现金的案件。

  2014年2月,许昌的王某与女友耿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2014年8至10月份,王某在和耿某同居期间,获得了耿某的支付宝密码,并得知耿某的支付宝和银行卡是绑定在一起的,遂起贪念。后王某趁耿某不在家之际,用耿某的手机登录其支付宝账户并将其在中国农业银行卡上的20933.5元现金分19次,先后转账到自己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上并予以支取,所得赃款全部挥霍。案发后,王某家属赔偿耿某经济损失2.5万元,耿某对王某表示谅解。

   结果

  近日,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记者 胡斌 实习生 刘强 通讯员 霍方 刘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