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四兄弟酒后围殴售货员 起因只为一元钱

23.09.2015  08:37

   身边的事儿

  一元钱本是很少的钱,售货员却因为不愿意优惠一元钱而被四人围殴。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4年4月7日下午,杨某等兄弟四人酒后到襄城县汾陈乡京华学校送妹妹上学。在该校门口超市购买物品时,妹妹选购31元物品后,杨某递给超市售货员陈某100元并让其找零70元。在陈某不情愿的情况下,杨某兄弟四人与陈某一家发生争执后将陈某打伤。经鉴定,陈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杨某兄弟四人赔偿陈某经济损失6万元,陈某对杨某等四人表示谅解。

   结果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等四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等四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他三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从轻处罚。杨某等四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杨某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其他三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记者 胡斌 实习生 刘强 通讯员 葛梦阳、薛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