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2013年及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虞城县人民法院2013年及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虞城县人民法院2013年及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2013年及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4】079号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一个包:网络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三同步、两公开系统的现有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厂商无缝对接证明。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北50米7号楼302室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1 月 13 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商丘市中港华纳大酒店11楼会议室;
4.3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服务器、投影机、液晶拼接屏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4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开标时间 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 11 月 13 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商丘市中港华纳大酒店11楼会议室;
六、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 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媒体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虞城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5837075999
代理机构: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17050626 0370-2266828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