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邮递员7次付给大客户疏通费 被骗3.6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建芳通讯员韦改化雨徐佳红)李大姐是郑州市金水区邮政局的一名邮递员,2013年6月份,她在工作时认识了一个名叫张某的男子,之后张某以通过李大姐邮寄10万册书籍为名,先后向其索要保证金和疏通费等共计3.6万元,而当李大姐发现张某将自己辛苦工作几年的工资都骗光时,精神几乎崩溃。不过好在,张某现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金水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多次索被要疏通费
“他当时在红专路外文书店楼上302房间办公,办公室门口挂着‘中国梦中原梦’编辑部牌子,他的邮件比较多,我也正好管他那一片的邮件投送,久而久之,我们就认识了。”李大姐回忆说,2013年年底的一天,当她再次去给张某送邮件时,张某喊住了她,并告诉她自己这里有一本书要出版,总共10万册,已经在印刷了,印好后可以通过李大姐到金水区邮局邮寄。
“我当时一听非常高兴,因为这么大数额的邮费我们在单位可以拿10%的提成。”李大姐说,作为一名普通的邮递员,她的工资比较低,因此10%的提成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我当时给他预算了一下,邮费在10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他说可以,并让我过几天带着邮局的合同来找他,并准备4000元发行保证金,他说得那么肯定,我一点没有怀疑。”
几天后,在经三路与丰产路西南角一个饭店里,李大姐带给张某发行保证金4000元,并与张某签订一个“邮政大客户用邮协议”。签完协议后,张某表示需要给编辑部领导疏通疏通关系,还暗示李大姐确定邮寄后可以在书本包装费上再赚一笔钱。为了稳住这个大客户,也为了以后再次合作,李大姐又给了张某6000元疏通费。但给付疏通费似乎成了无底洞,在以后的一个月内,张某又多次以给会计部做工作、给工会主席作汇报等为由,向李大姐三千五千地索要疏通费。
2014年2月16日,张某又约李大姐见面,说发行邮寄款已经打到公司账上,现在只需拿1万元送给公司领导,领导一签字发行款就能打给李大姐了。“因为他一直问我要钱,而我又没有钱了,所以我当时已经非常不情愿,但是他告诉我说,这是最后一次,也是最关键的一次,没钱也得出去借钱,只要今天给了钱,明天就能把邮寄费转给我。”就这样,已经深陷无底洞的李大姐为了最后促成此事,又借了1万元钱给张某。至此,李大姐已经分7次给了张某3.6万元钱。
邮递员上当后施骗者失踪
然而,第二天,李大姐没有等到张某的转账信息,反复拨打张某电话也被提示关机。此时,李大姐慌了神,她赶紧跑到张某办公的编辑部,发现早已人去楼空,物业告诉他,这个编辑部因为拖欠物业费,早在1月20日就被清空了。心有不甘的李大姐再次跑到张某所说的总公司,即某先进文化研究中心,却被告知:这里根本没有张某这个人,也没有要出版《中国梦中原梦》这本书。
至此,李大姐确定已上当受骗,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我一个月工资就1000多块,这些钱是我做邮递员风里来雨里去辛苦两三年攒的,一下子被骗光了,我心里难受,整夜整夜睡不着。”李大姐说,就在自己感觉要崩溃的时候,3月7日,好消息传来,正在郑州市区某网吧上网的张某被公安部门抓获了!
归案后,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没有钱,拖欠房租和物业费,信用卡也刷爆了,我根本没有能力出版什么书籍,我就是看她一个投递员学历不高,好骗,又急于赚钱,就想骗她点钱花花。”金水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于7月28日对张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间量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