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女司机不该遭人肉 她并非完人

06.05.2015  18:20

     作者:邓海建

  5月3日下午,一段35秒视频在网上疯传: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这段视频引发数万网友转发,数万网友谴责男子太过冲动。不过,随着真相的掘进,“两次斗车、互相喊话”等细节被披露,不少人认为女司机也是没事找抽。(5月5日《京华时报》)

  成都女司机被暴打的视频,基于起码的人性视角来看,不可谓不触目惊心。起初,舆论一边倒的愤怒,表达了公共价值基本的是非观。不过,随着诸多细节的披露,弱势者身份的女司机,似乎也被曝出了一些行为瑕疵:譬如女司机卢某说,网传“小孩半身站出天窗”属实,但“小孩因为想看风景,没往外丢纸”;又譬如有网友指认当事人曾在乐山占道,态度蛮横……这些旁枝末节的“花边”,无非是要佐证挨打女司机似乎也曾是道路违法者,今日挨打不值得怜悯。

  这个逻辑,显然是悖谬又可怖的。一则,有视频有真相的“暴打女司机”事件,已经不单单是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而是涉嫌人身伤害的刑事犯罪。打人这件事纵使“事出有因”,但路怒族的别车斗气,显然都不该越界为丛林法则下的拳脚相加。换句话说,把人往死里打的行为,必须在就事论事的法制规则上,有个确凿的定性。情由也许会影响罪行的罚单,但行为与结果才是厘断是非的根本。

编辑:王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