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被告人假立功 固始县俩警察被判刑

23.01.2015  08:29

因受贿罪被判缓刑后,刘某乙找到当刑警的侄子,让他帮忙弄一个立功的证明材料,意图在二审判决时受到较轻的处罚。为了帮助“老爹”(信阳方言,指“大伯”),侄子刘某甲动用了关系和权力,找到同是警察的同学冯某,让刘某乙成了一起抢劫案件的线索提供人。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冯某、刘某甲身为人民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情枉法,为犯罪的人伪造立功材料,意图使其在审判中得到减轻处罚,于2014年3月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固始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刘某甲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情枉法,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为另起刑事案件中犯罪的人伪造立功材料,意图使该犯罪的人在刑事审判中得到减轻处罚,其行为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且属共同犯罪。其中,冯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刘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固始县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两人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