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男子砍自家76棵树 被判6个月罚5000

10.06.2014  12:27

  他一向老实本分,一直靠诚实劳动过日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不懂法而犯了罪。

  身边的事儿

  2002年春天,开封县的李留恩(化名)把自己承包的5亩责任田栽上了220多棵杨树。10多年的光景,这些树在李留恩的精心培育下,大多已经成材。2014年春节前,李留恩琢磨着要买一台收割机,东挪西借钱还是没凑够。在妻子的建议下,李留恩想起了自己的那片杨树。李留恩觉得妻子的建议不错,一来买收割机的钱不用发愁了,二来自己的杨树株距太小,已经影响生长,如果隔一棵伐一棵,剩下的长势会更好。

  2月17日,春节刚过,李留恩邀上自己的亲朋好友用3天的时间伐倒了76棵树。后经开封县农林局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这些被伐掉的树立木蓄积为29.52立方米。

  2月23日,林业局和森林公安部门工作人员找到了李留恩,告知其已涉嫌犯罪。李留恩沮丧地说:“我把自己辛辛苦苦培育的树锯掉卖钱,怎么也想不到是一种犯罪行为。现在我才知道即使锯自己树,也应该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现在说啥都晚了……

  结果

  近日,开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留恩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判决李留恩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张东通讯员解树洲)

  法理解说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森林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为保护林木资源,我国采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的原则,不管是属于国家、集体还是个人所有的树木,只有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才能定点定量采伐。部分群众想当然地认为,自家的树木像其他私有财产一样,既然归己所有,想怎么处理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其实不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只有农村居民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可以不经审批自主采伐,其他的即便是自家的树林,也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后,才能实施砍伐。否则,如果砍伐林木的数量较大,就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法条链接

  为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认定,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胸径5厘米以下的树木)500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

  编辑点评

  没办采伐证砍自家的树构成犯罪这种事,已不是新鲜事。小编忍不住会想,为什么在这种事频发的情况下,老百姓仍不知道砍树要办证呢?小编希望,这样的案例不仅仅是对广大种树者的警示,也是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提醒,希望他们做工作时把工作做在前面,给种树者讲清楚法律条文,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