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08.07.2016  03:0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全省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豫文明办〔2016〕27号)、中原区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全区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中原文明办〔2016〕20号),请各单位于近期组织开展河南工业大学“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明办《关于全省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契机,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鼓励和引导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我校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服务社会的浓厚氛围,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党员志愿者进社区集中服务月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16年7月初启动,到7月底结束。

(二)组织开展集中服务活动项目

党员志愿者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五个一”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1、进行一次民情家访。深入到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家中,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尤其要做好所在社区困难群众的走访工作。

2、参加一次社区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双休日等,自觉参与文明创建、治安巡逻、环境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开展一次政策宣讲。结合自身优势,采取调研座谈、上党课、作形势政策报告、专题辅导等方式,帮助社区群众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4、认领一个“微心愿”。以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面向社区群众广泛征集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微心愿”,发动职工党员主动对接认领,帮助群众达成所愿。

5、加入一支服务团队。按照个人专长,主动加入社区的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参加团队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群众提供特色化、专业性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作表率,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服务项目持续开展,作为职工党员志愿服务的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

(二)落实活动要求。各单位按照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员个人或单位统一组织,落实共产党员到校党委宣传部、所服务社区进行实名注册,落实党员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对接。建立健全党员、单位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对接、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渠道。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联络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活动要根据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以“社区所需,党员所长”为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从严要求、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弘扬精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重视信息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报道典型事迹;并于7月28日前将有关活动信息和图片电子版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苏洁,电话:67756361。

 

 

                                                                党委宣传部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