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20.04.2016  10:18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制作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外公示,大力推进机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编制我局“双公示”目录,明确公示内容和标准,规范公示窗口和方式,完善信息化支撑系统,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