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将通报至所在单位

27.11.2014  12:51

  本报讯(记者 李凤虎 实习生 焦莫寒)今后,行人和非机动车再在街头交通违法,除被罚款50元外,还要被曝光和通报至所在工作单位。11月26日,郑州交警部门严查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拉开整顿市区交通秩序“百日行动”序幕。     

  当日,在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执勤交警刘洋对不到20分钟查处的10余名违法者表示,交警部门将建立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登记档案,内容包括违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将违法情况抄报给违法人所在单位,每月定期抄报给郑州市文明办。     

  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为加大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与以往行动不同的是,此次在城市主干道设置曝光台,滚动曝光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交通违法的,将在媒体上曝光;对公务人员交通违法的,交警部门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对在校学生交通违法的,将通报到所在学校和所在班班主任,并在郑州市文明办备案;对中央及省驻郑单位车辆交通违法的,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