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08.04.2016  16:18

  4月7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县长白超、副县长崔玉峰出席会议。各乡镇乡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玉峰作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白超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改善大气质量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近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相互配合,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与全面治理大气污染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一些单位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办法不多,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推进不快,影响了防治工作成效。全县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以识大体、顾大局的责任和担当,坚定信心,排除万难,全力推进空气质量尽快得到明显改善。
  白超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凡在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有效苫盖措施,严禁沿街泄露、遗撒。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必须按时间、路线要求运输,不得沿街丢弃、倾倒。县城建成区所有建筑工地要做到施工工地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土方堆场全覆盖、车辆出入全冲洗、渣土运输全封闭、房屋拆迁全喷淋这“六个百分之百”。凡是没有修好和没有硬化的道路,一律不能通车。要加大道路清扫力度,提高清扫率,加大洒水降尘次数,扩大喷洒范围,坚持新老城区街道全天清洁。要加大黄标车、老旧车专项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凡车辆尾气不达标、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路。必须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要依法依规关闭。对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要采取暂扣相关手续,依法查封等措施。对污染严重、无经营场所的露天烧烤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流动烧烤摊点,集中规划管理,统一进店经营,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切实做好露天烧烤管理和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工作。今年,对秸秆禁烧工作要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部署,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查处力度和追责力度,还要注意平时的管理,防止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
  白超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环境监管网格第一责任领导职责。加大教育引导,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对不履行责任义务、恶意排污、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曝光力度,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其限时整改。同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持续恶化的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