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卫娜:司法为民促和谐

25.03.2015  12:27
    在基层工作8年,她一直默默坚守着自己热爱的司法岗位,用自己的真诚化解一桩桩纠纷,把辖区的稳定作为工作生活的头等大事,始终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她就是新蔡县司法局月亮湾司法所所长薛卫娜。

    薛卫娜今年33岁,2007年走进新蔡县司法局。因为工作认真细心,2013年4月底,薛卫娜调到了月亮湾司法所任职。“我的儿子不养活我,薛所长你可要帮帮我呀。”就在薛卫娜来到月亮湾司法所第三个月的一个上午,正准备下班时,被一位老太太给拦了下来。看见颤颤巍巍的老人,薛卫娜急忙搀着老太太坐下。经询问得知,老太太是当地小高庄村民,已经88岁了,有四个儿子一个闺女。如今她一个人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平时就靠捡垃圾维持生计。老太太的儿子中,老大、老三还时不时给她拿点钱花,但老二从来不去看望她。兄弟之间也因为这个事有了隔阂,后来矛盾越来越深。了解事情由来的薛卫娜把焦点放在老二身上,在薛卫娜看来,只有做通了老二的工作,老人才真的老有所养。于是薛卫娜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老二家,一遍一遍给他做思想工作,耐心地说服劝导。刚开始态度蛮横,说话难听的老二,慢慢打开了心结,情绪终于缓和了许多,最终与家人达成和解,老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像这样的调解,在薛卫娜8年的基层工作中还有很多很多。8年中她共调解矛盾纠纷325起,处理信访案件52起。因为工作认真细心,薛卫娜被当地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她所在的司法所也多次被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记者 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