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徐静村来我校讲学

05.11.2014  15:46

      2014年10月30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徐静村应邀在我校法学院作了题为“依法治国与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学术报告,开启了“河南大学欧洲法律名家论坛”,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主持讲座。

      徐静村首先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释依法治国对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的重要意义。然后,重点讲解“依法治国思想如何在刑事诉讼中体现”。他认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必须坚持程序法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审判中心主义,推进主审法官责任制和主任检察官制度,正确处理好纪委与司法机关、政法委与司法机关、个人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徐静村, 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是我国法学界唯一的两次荣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的博士生导师,被刑事诉讼法学界尊为“南徐北陈”。他不仅培养了龙宗智、左卫民、孙长永、谢佑平等刑事诉讼法学理论领军人物,而且培养了周强首席大法官、胡泽君一级大检察官和江必新、李少平、南英、景汉朝、张述元等二级大法官。

      讲座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余秀华、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吴泽勇分别会见了徐静村,开封市中级法院院长谷昌豪、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华小鹏等分别拜会了徐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