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

29.09.2014  21:01

9月28日,省供销社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议,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动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吕彩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刘延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钟蜀豫传达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尹晋华书记在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吕彩霞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反腐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是践行《党章》的重大举措,是创新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吕彩霞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要明确责任内容,分别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要明确任务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构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激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吕彩霞要求,省社党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做到领导班子落实好集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要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从切实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源头治理、带头廉洁从业、强化监督管理五个方面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从落实组织协调责任、当好参谋助手,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增强监督实效,落实执纪问责责任、查处违纪案件三个方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

吕彩霞强调,要提供责任保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报告工作和约谈、检查考核等制度,健全述廉述责报告和考核制度,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措施;通过建立廉政谈话和质询等制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制度,建立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到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省社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备,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省社各位主任出席会议,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