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减收怎么办?楼继伟:将出台过渡办法

07.03.2016  16:38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楼继伟在答记者问时解答了营改增、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改革的进度等问题。以下为答记者问部分内容。

营改增”带来地方减收怎么办?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 楼部长您好,刚才您也提到了去年营改增并没有按照计划如期完成,我记得去年在这儿的时候您也曾经提到过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是让您最伤脑筋的事,我想问的是营改增没有顺利推出,是不是因为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改革突破的难点在什么地方?另外从目前来看,有些行业的营改增在实施之后出现了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况,下一步如何能够保证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而且刚才您也提到了,这个营改增会带来减收,之后中央财政如何弥补地方财政减收?

      楼继伟: 你一个问题,实际里面含的事太多了,我试着回答吧。首先,去年总理给的任务是“力争完成”,今年是军令状要完成。去年为什么没有“力争”下来?一个是情况太复杂,另外一个是去年的财政收入情况也不太好。营改增的历史,我不再回顾了,只是说确实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一揽子要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个最大的难点,为什么难呢?因为人多。光是生活服务业就占大头,这四个行业占了大致960万户,因为生活服务业是非常多的,而且对应的这部分原来的营业税是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约80%。但是为什么必须做?营业税是一个按照每个企业的流转额、交易额征收的税,是妨碍了企业优化它的经营模式,比如说把某一个销售环节独立出去,把研发环节独立出去,独立出去就形成了新的交易额,交易额就要再征一次税。

      所以,要打通这个抵扣链条,使得它真正成为增值税,在每个环节增值进行征税,这个方向是必须坚持的。所以今年是个硬任务。这样做之后,非常有利于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比如说物流业,比如研发,比如说对于制造业提供服务的保险等等。他们都实行增值税之后,就减少或者取消了其中重复的纳税,非常有利于制造业的升级。这样做完之后,我们把这几项全部解决掉,就实现了一个完整的消费型的增值税。特别是在当前,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原来我们已经把设备部分纳入了,这样非常有利于企业去投资,投资的部分可以抵税了,作为增值税抵扣项了,目前的情况下,我们是要鼓励投资,特别是鼓励高质量的投资,企业自主进行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可以抵税了。但是它复杂,我们去年虽然没有“力争”出来,但是我们对有关的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听取了部门、有关协会和典型企业的意见,提出了改革的方案。税率的设计要简洁,你还要考虑企业的税负变化,还要兼顾财政的承受能力,所以设计比较复杂。

      你刚才说到企业都不增负, 我们可以做到行业不增负 。不动产可以抵扣,企业租来的房产、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可以抵扣,但是过去以往有的不动产还不能抵,有个消化过程,新投资的部分可以抵,以往的部分不能抵,这些恐怕在开始阶段可能有税负的变化,然后逐渐的消化掉了,鼓励你投资嘛,都可以抵税,甚至投资量大的时候,可能一两年可以不交税的,都抵扣了。 但是不能保证每一个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最后一个环节的时候不增负。

      刚才有一个问题说到地方营改增方面会造成一些收入减少,怎么解决。我先说到, 营改增以后,中央和地方收入都要减少,并不就是地方减少,这是整个政府向企业降税,中央和地方都要减收。 我们总的考虑是维持目前中央和地方总的财力分配格局不变的情况之下,安排一个过渡性的中央地方收入划分办法,来解决地方收入减少的问题。我为什么说地方收入减少要解决呢?先说清楚,第一,中央和地方收入都要减少。第二,地方原来这块是营业税,营业税是地方税,减的营业税多,转成增值税了,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分享税,所以这个角度来说,中央和地方都减少,地方减的多,所以要说这部分怎么解决,要有个过渡性的办法来解决。 

个税改革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楼部长,您好,不知道您是否感觉到这几年房价物价一直在上涨,但是个税起征点从2011年上调之后就没有发生变化,您刚才说个税改革方案正在提出之中,不知道有没有具体时间表?另外,如果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征缴方式会不会带给工薪阶层更多的获得感?谢谢。

      楼继伟: 我们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刚才说的起征点,精确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那么带来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 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做法是要分步到位,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为什么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现在讲11项综合在一起,然后在做一个不是简单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而是说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 我们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 然后,我刚才说复杂,复杂在执行,首先税政就比较复杂,然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房地产税正在立法阶段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楼部长,近期有学者担心,财税改革推进速度低于预期,对此您怎么看待?另外,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财税改革的落地率?谢谢。

      楼继伟: 总的来说,我们是达到进度的,几方面重要的改革:一方面是预算改革。无论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都贯彻《预算法》中的一些基本准则,比如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调整的程序,预算需要公开到什么样的细节,跨年度的平衡机制,比如说中期财政规划,还有对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的规范管理等等,我们都做了。有的方面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出现这种情况,一个是转换过程中,大家的观念还需要转化,而且我们的全面深化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攻坚期和深水区,旧的思想观念、利益藩篱也是干扰改革实施的阻碍。确实,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之下坚决的推进,要啃硬骨头。同时,还要增强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

      如果说哪些方面没有达到预期的话,税制改革总的比我们原来预计稍微慢了一点,去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讲到力争完成 营改增 ,去年没有力争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克强总理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了我们时间表,没有“力争”两个字了,也就是说,这是任务鞭策。总理去年讲“力争”,今年5月1日的军令状已经下了。其他的可能还有,比如说要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所谓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这是个大事。原则上说,应当在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再做,我刚才讲了,主要税种营改增今年一定要完成。另外地方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房地产税 还是在我们配合有关部门在立法的阶段, 个人所得税 改革正在提出方案。其他一些地方税的改革有的在进行,有的还在进展中。因此,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这样的改革是有前提条件的。再有,这项改革实际是说,财政部可以做一些顶层设计,但是大家不要忘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样讲的话它涉及到国家治理,也不是财政部一家能够解决,需要大家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