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场所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4.11.2014  19: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获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场所维修工程已由获财谈判采购[2014]74号文件批复,采购人为中国共产党获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获嘉县红旗路东段(老卫生局院内)
  2.2建设规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场所维修工程,1560m2。
  2.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竞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身份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获嘉县同盟大道东段路北0373-4562909)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资料费每份1500元。
  5、竞价文件的递交
  5.1竞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年12月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获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田红向 电话:13937305788
  采购代理机构: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 敏 电话:0373-4562903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