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沙等17种抗癌药进入河南医保,大幅减轻肿瘤患者负担!

10.12.2018  13:55

导语: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为切实降低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近日,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登记肿瘤科的三级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及时配备谈判药物,于2018年11月30日前,落实谈判药品的配备工作。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的通知》相关要求,不得以医疗费用总控、医保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药品供应和使用,并将药品纳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二病区专家李醒亚教授指出:“大多数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敏感突变的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产生耐药,有50%-60%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耐药。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所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和负担也将大大减轻。第一位获得该药职工医保报销的患者告诉我们,此前由于经济原因他不得不放弃疗效好的抗癌药,而新政策实施后,该药个人每月只需自付2295元,现今他也可以大胆的开药了。”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二病区专家李醒亚教授

河南省肿瘤医院内科副主任、呼吸内科一病区主任赵艳秋教授表示:“政策实施后,我省奥希替尼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可达到80%,患者仅需支付3060元。目前我院也已经开出相关处方。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患者将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选择来历不明的药品,使本已虚弱的身体再次受到劣质药的侵蚀。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满足更多患者的需求。”

河南省肿瘤医院内科副主任、呼吸内科一病区主任赵艳秋教授

为配合17种谈判药品的医保落地工作,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在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增加河南省省直职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的通知》。

对此,河南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创科主任周云教授谈道:“省直职工重特大疾病文件的下达,是对新医保政策落地的补充和完善。此后凡因EGFR-TKI药物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经检验确认存在T790M突变阳性的省直职工,可凭本人病例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申报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申报备案,享受每月限支付1盒奥希替尼(80mg*30片/盒)的限额标准。这对于提升我省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推动了我省肺癌的标准化治疗。”

河南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创科主任周云教授

截至11月30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响应国家政策,发布相应省级文件。河南省自发文后,已经有患者享受到该政策的福利,随后还会有更多的患者从政策中获益。相信其他各省的落实工作也会相继展开,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各地要按要求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严格执行17号文确定的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对进展缓慢、没有按照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的省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适时督促通报。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