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07.04.2016  18:10

鹿邑县九春堂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2016年4月6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发回日期

发回证书机关

HA20120011

鹿邑县九春堂

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鹿邑县

太清宫镇

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净制、炙制、切制、煅制、炒制、蒸制、轧制、破碎、发酵)

2016年4月6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