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05.01.2016  19:04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340号),经审查合格,洛阳开心人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规定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至 2016年1月1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1-63293869、63280282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邮编:450012

附件: 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名单20160105.doc

2015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