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11.03.2017 03: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xml:namespace>
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证书收回日期 | 收回证书机关 |
HA20150004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行登恒 | 行登恒 | 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 | 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片剂、颗粒剂、散剂(含中药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蒸制) | 2017年3月10日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03.2017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