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第01号)

05.12.2016  21:40

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经我局飞行检查,长葛市争亮医药零售部、长葛市康盛医药零售部、长葛市永欣医药零售部、长葛市开心人医药超市、禹州市乾康大药房、禹州市众和大药房、禹州市杏林春医药有限公司罗集分店、禹州市杏林春医药有限公司仁爱大药房、鄢陵县仁和堂大药房、鄢陵县华美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上述10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GSP 证号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1

长葛市争亮医药零售部

豫DA3743052

C-HEN12-160

长葛市董村镇殿后刘村

2016年11月25日

2

长葛市康盛医药零售部

豫DA3743039

C-HEN12-165

长葛市大周镇王皮庙村

2016年11月25日

3

长葛市永欣医药零售部

豫DA3743038

C-HEN12-158

长葛市古桥乡魏庄村

2016年11月25日

4

长葛市开心人医药超市

豫DA3743043

C-HEN12-029

长葛市增福庙乡上破口村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