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舒筋定痛片”“麝香壮骨膏”广告批准文号的通告

31.12.2015  19:0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0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5年第63号),郑州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片”、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在发布广告中篡改审批内容,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并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郑州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舒筋定痛片”有效期内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豫药广审(文)第2015060063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70020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70021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70022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70023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70024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70025号,撤销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麝香壮骨膏”有效期内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豫药广审(视)第2015060016号。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甄别和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请及时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告。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