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03.06.2015 09:54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南分社
记者陈兰君子报道记者今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据了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为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等费用。
两部门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400元/人·天执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参照相关规定制定。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南分社
03.06.201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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