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占比”降低,谨防绝对支出增加

19.05.2015  10:19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据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首先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降低公立医院的“药占比”,以期破除现存的“以药补医”的机制,这想法不错。不过,群众看病支出的多少不但和药品占医疗支出的比例有关,还和医疗支出的总额有关,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如果不能限制医疗支出的总额,只谈“药占比”没有意义。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的提法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 .4%下降到2012年的34.4%,但个人卫生支出的金额从2008年的5875.86亿元上升到2012年的9654.55亿元,较2008年上涨了64.31%。可见,仅仅“比例”这一个指标,还不足以反映出群众实际看病支出的负担情况。

  而从另一个角度讲,患者看病药费花得少也不见得科学合理。比如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或者对于多次看病的老病号,可能医生根据自己的经验,通过简单的检查就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治疗费用大部分都是药费支出。如果囿于30%的比例限制,只会让医生无所适从。

  说实话,现在公立医院之所以存在逐利机制,最根本的原因是曾经的医改把公立医院推入了市场。想要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需要先将公立医院从市场中拉出来才行。此时,政府部门先得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公立医院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正像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的,此次改革要求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要大大提高,政府补贴是否能到位以及医保能否为提高的费用买单,这是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只要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不再直接和患者的支出挂钩,其实药占比是多少也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