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改革路上 分类采购将成亮点

26.12.2014  13:45

  导读:近日,针对药品价格放开后,物价部门这第一道关口将不复存的问题,有关部门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与会专家发表了各自观点。

  与会专家认为,药品价格放开的实质是价格改革,是要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发现机制。实践探索证明,药品集中采购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好措施,应在坚持这个大方向的前提下,不断改进集中采购的具体办法。

  药价改革路上分类采购将成亮点

  在实行药品政府定价的时代,药品集中采购部门事实上是在药品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通过量价挂钩的办法,进一步压低药品价格。药品价格放开后,最高限价不复存在,集中采购工作面临的压力会更大。

  药品集中采购的实质是通过量价挂钩发现和控制药品价格。对于价格偏高的药品,药品集中采购部门有责任通过发挥量的优势压低价格。“以量换价”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不能因为当前对于采购量把握不准,就否认集中采购,简单地把药品采购权力下放。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拿不到的价格,如果医院能够通过二次议价实现,这显然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不合理现象。

  因此,只有通过完善平台建设,进而准确把握药品采购量,才能真正实现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目前,经过调整完善后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正在提请国务院研究。对药品实行分类采购或将成为新方案的最大亮点。